吴蒙蒙:王宝强离婚 为我们普及了一轮婚姻法

 

  5.转移、变卖、藏匿共同财产可以不分或少分?

 

  除了出轨以外,细心的人还会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发布的王宝强的立案声明以及王宝强工作室发布的公告中发现两个小细节,第一,王宝强诉至法院时称,马蓉涉嫌转移、藏匿夫妻共同财产;第二,王宝强工作室称王宝强去法院立案时所缴的费用是借的。

 

  如果,马蓉真的转移、藏匿了夫妻共同财产,留给王宝强的所剩无几,这又会对双方分割共同财产有什么影响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如果马蓉仅仅是将财产从王宝强的名下移转到自己名下,那么,这些财产依然归属双方共同所有,在分割时还会有王宝强的份;但是我们也能想到,马蓉肯定也不会是吃素的,也知道咨询一下律师,所以,如果马蓉转移、藏匿的行为属实的话,很可能转移到了其他人的名下。至于这其他人是谁,有可能是马蓉的父母,宋喆,甚至宋喆的父母或关系更远的人。

 

  这样的话,法律就不能把这部分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了,就算王宝强能提供充证据以证明这些财产是由王宝强所出资购买的,也只能作为夫妻共同所享有的债权,在离婚后向善意第三人请求返还价款。

 

  事实上,在法律体系内,物权的效力是明显强于债权的,也就是说,如果房产被马蓉私自卖掉了,很有可能王宝强永远都收不回他赚钱买的房子了。

 

  但是,法律作为人们最后的救济手段,也不可能对这种情况坐视不管。

 

  我国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如此看来,王宝强又很有可能分得较多的财产了?然而,法条的措辞是“可以”,而不是“应当”或者“必须”这样强制性的规定,但即便如此,支持王宝强的人也不用担心马蓉会将王宝强所有的财产卷走了。

 

  当然,也会有人担心,转移、藏匿财产会不会和出轨一样难以证明呢?

 

  在我看来,相比于出轨,转移财产容易证明得多。因为你无论是现金、房产、汽车或者其他,都是有数的,所有在国内的交易都会有迹可循,尤其是王宝强在立案后,一定会申请证据保全以及财产保全,通过法院动用公权力来追踪王宝强夫妇的财产状况,一般是不会出什么纰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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