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蒙蒙:王宝强离婚 为我们普及了一轮婚姻法

 

  4.马蓉还有可能会多分?

 

  如果,法院没有认定马蓉存在婚内出轨,王宝强所提出的上述所有财产就应该完全平均分配吗?好像也不是。

 

  其一,我国婚姻法第18条第四款规定:属于个人生活用品的婚后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所以,如果马蓉方面称包包、服饰、珠宝、表、首饰等是她的个人生活用品的话,这一部分,可能王宝强是分不到了。

 

  其二,我国婚姻法第39条规定,双方当事人离婚时若在财产分割上协议不成,应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说明,谁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谁就会被多分。此外,作为女方,并考虑到王宝强和马蓉在赚钱能力方面的差异,法院很有可能会判决马蓉多分一点。

 

  这样看来,在无法认定出轨事实的情况下,马蓉在财产分割上很可能会占优势。

 

  那么如果马蓉婚内出轨的事实得到了法院的认定,作为过错方,马蓉一定会分得较少吗?好像也不一定。

 

  对于出轨这种道德瑕疵是否会影响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现行法律给出的答案是:属于审判庭自由裁量权的范围。

 

  也就是说,就算法庭真的认定马蓉出轨,为过错方,法庭也不一定会给王宝强多分财产。

 

  当然,在全民关注的这样一个案件中,法庭作出的裁量肯定是审慎且有说服力的,但既然把这一点归为审判庭自由裁量的范围,那就说明法律对此的态度还是模糊的,导向还是不明确的,所以一边倒支持王宝强的人不要指望马蓉净身出户了,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之内,能不能多给王宝强分一点,真的说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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