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贵轩儿子是怎么成植物人了 滞留医院2年法院终下一道“搬离令”

杨贵轩儿子是怎么成植物人了 滞留医院2年法院终下一道“搬离令”

  在长达两年零七个月的日子里,杨贵轩一直守在躺在医院病床上的“植物人”儿子的旁边。即使医院多次告知他,儿子已经不需要住院,他也不再对儿子的康复抱有任何希望,他仍旧和儿子“滞留”在医院。

  为了让他们搬离医院,佛山市中医院打了两场官司,最终让禅城法院下达了“搬离令”。面对“搬离令”,杨贵轩狠心地表示,如果真要强制执行,他会不顾儿子而去。

  父亲带着儿子“赖”在医院,不是因为儿子有醒来的希望,而只是因为医院有“免费”服务。尽管父子俩有现实的难处和痛苦,但如此耗费公共医疗资源接受无谓的治疗,究竟能获得多少同情?

  再过几天就是春节假期,可杨贵轩仍旧守在儿子的病床前。儿子成为“植物人”已超过两年半,尽管生命体征一切正常,但就是没有醒过来。两年多的时间,父子俩吃喝拉撒都在医院,如今,法院给他们开出了“撤离令”……

  他是两年七个月的“植物人”

  佛山市中医院外四科的一个病房内,54岁的贵州人杨贵轩正望着病床上的儿子杨某发呆。由于春节将近,除了危重的病人外,不少病人都已经被家属接出院,杨某所在的病房内有三张病床,但只剩下杨某一名病人。

  杨某今年21岁,已住在佛山中医院里两年零七个月。原来在老家当建筑工人的杨贵轩,听到杨某受伤的消息赶过来后,也随儿子一起住在医院长达两年零七个月,吃喝拉撒全在医院里。

  躺在病床上的杨某,左眼张开、右眼闭合,但都经常机械式地做着眨眼的动作。他还不时会张大嘴巴发出“嗯嗯嗯”的叫声,鼻翼附近的肌肉由于用力呼吸而变得一张一合。他的头部左侧因开颅手术割去了颅骨,已经深深地凹陷下去,如果杨贵轩不翻动儿子的头部,旁人是不会看到的。

  杨某的血压、脉搏、呼吸、体温、心律等生命体征正常,肢体对外来的刺激也有条件反射。不过,任凭杨贵轩怎么呼喊,他都没有应答。现在的杨某,就是人们常说的“植物人”。

  打架次日入院 他没再醒来

  2012年,当时还不满18岁的杨某从老家来到南海区狮山镇投靠母亲,并在当地一家工厂打工。和他同一条村的女朋友不久后也来到了狮山。2013年年初,杨某刚满18岁,便听到了一个吃惊的消息,女友怀上了自己的小孩。两人思前想后,决定要把小孩生下来。为了这个小孩,杨某也离开了打工的地方。不过,“小两口”还没来得及编织他们的爱情梦,残酷的现实就让他们梦碎。

  2013年6月30日晚上,杨某在吃饭的时候与他人打架。对方一棒子打到了杨某的头上。当时,杨某只是觉得头晕眼花,以为只是普通的外伤,便没有过多的理会。到了次日早上,杨某出现了意识不清的情况,朋友于是慌忙将他送进医院。

  据佛山市中医院的病历显示,杨某的送院时间是2013年7月1日8时52分,原因是“被人打伤致意识不清14小时”。后经诊断为:特重型颅脑损伤加上左侧额颞顶部硬膜下血肿。

  由于病情严重,医生马上为其进行开颅血肿清除术以及去骨瓣减压术,手术后送至ICU抢救治疗。杨某后来病情开始稳定,转入了普通病房,但再也没有醒过来。为此,杨某的家属于2013年9月持刀到医院威胁医生,部分人被警方拘留。

  多个证据证明 他可出院

  从老家赶来的杨贵轩一直在医院里陪着,除了刚到医院时东凑西借回来的7万多元手术费,杨贵轩便一直没有再给过院方一分钱。

  2014年8月27日,在杨某住院一年多后,医生告知杨某的父母,根据杨某目前的状况,杨某应该转到康复医院治疗。不过,这一请求遭到了杨某父母的拒绝。

  同年9月8日,中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会诊记录、最新诊断及情况说明,显示杨某已达到出院标准,院方为其办理了出院手续,但杨某的家属一直没有将其接走。

  同年9月16日,杨某的父母还叫来了家属,在中医院外四科前威胁中医院的医务人员。

  2015年1月23日,暨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神经外科陈善成教授对杨某的状况进行了会诊。陈教授认为,杨某为重型颅脑损伤,目前已呈植物生存状态,恢复意识的可能性不大,并且目前神经外科已经没有更好、更特殊的治疗方法。

  2015年4月17日,佛山市中医院向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申请,对杨某进行医疗期是否终结进行鉴定。该鉴定中心于同年5月27日给出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杨某目前诊断为植物生存状态,虽经长时间多方法治疗,病情仍未能好转,遗留一系列植物生存状态的症状体征,采取营养神经细胞、健脑、促醒等治疗方式已无意义,并且患者的生命体征平稳,不需要继续住院治疗,达到医疗终结标准。

  法院终下一道“搬离令”

  佛山市中医院表示,杨某父母及家属的行为已严重影响到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不仅侵犯了院方的权益也侵害了本来就非常紧张的公共医疗资源。2015年8月5日,佛山市中医院一纸诉状,将杨某及其父亲杨贵轩告上法庭,要求杨贵轩将杨某搬离病房,并支付43万余元的医疗费用。

  在将杨某告上法院后,佛山市中医院发现,由于杨某已经失去意识并且成年,要想让其搬离病房,必须根据法律的规定为其指定监护人。2015年10月14日,佛山中医院先是向禅城区法院申请宣告杨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杨某的父亲杨贵轩为其监护人。2015年12月9日,禅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中医院的所有请求。

  今年1月14日,佛山中医院状告杨贵轩父子的案件正式开庭审理。

  法庭上,杨贵轩认为,由于经济的原因,他们不能搬离病房。“在外面租不到房,在病房还有医生可以帮助。”同时,将杨某打伤的男子已被南海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他们民事索赔的案件也已交由南海区法院狮山法院审理,要等到这笔赔偿款到手后,他才能将欠款返还给医院。

  近日,禅城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根据司法鉴定的专业判断,杨某达到医疗终结标准,但杨某的家属拒不出院,并继续占用医院的病床,对中医院的正常秩序构成妨碍,客观上亦不利于社会有限的医疗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遂判决杨某支付佛山中医院医疗费用43万余元,并在判决生效三十日内搬离佛山市中医院的病房。佛山中医院已于昨日收到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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