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男子捕猎濒危猫头鹰判处7年有期徒刑 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贵州一男子捕猎濒危猫头鹰判处7年有期徒刑 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近日,一男子捕猎猫头鹰被捕。贵州男子非法捕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领角鸮(猫头鹰的一种,学名亚成体领角鸮),藏身临安一旅馆,恰好碰到民警例行检查,男子马上将包里藏着的8只领角鸮从窗外扔出。近日,男子被依法判处7年有期徒刑,罚款1万元。可惜解救出来的8只领角鸮,有6只抢救无效死亡。

  贵州男子吴某在临安住旅馆时,碰到民警例行检查。这时,男子打开包,把里面的“猎物”扔出窗外,由此牵出一起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大案。吴某从楼上一共扔出8只领角鸮,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因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吴某一审被临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日前,杭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吴某来自贵州山区,有打猎习惯。去年3月起,他开始在安徽和杭州於潜、清凉峰、建德的大山里活动,架捕鸟网捕猎。先在鸟类出现比较多的地方张网,夜里播音乐,鸟儿被惊动后,撞网被缠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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