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日网约车新政实施

  【网约车新政实施】今日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暂行办法》的实施意味着网约车正式获得法律法规承认、有了合法地位,但这还远远不够。

 
2016年11月1日网约车新政实施

  2016年11月1日网约车新政实施

  《暂行办法》对网约车平台和司机都进行了明确规范,而在《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各地纷纷出台了网约车细则的征求意见稿,对车型、车牌、司机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范,网约车想要合法经营、私家车想要拉活都没那么简单。

 

  滴滴易到需获得多地区主管部门经营许可

 

  根据《暂行管理办法》,网约车平台想要合法经营首先需要向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需要递交《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资人等相关信息。

 

  同时,还需要提交有关线上服务能力材料,具体包括: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首次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向企业注册地相应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需要具备上述线上服务能力材料,还需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商同级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审核认定,出具认定结果。

 

  【网约车新政实施】这意味着,滴滴、易到、神州专车等网约车服务平台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获取相关管理部门的的许可,尤其是这些网约车均在全国多地经营业务,需要获得不同地区管理部门的许可。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网约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经营期限等,并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在取得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级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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