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被停发工资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发4个多月未获赔偿

  那场夺走牛京伟年轻生命的车祸,另外还造成5人死亡,8人受伤。

  据事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驾驶人时锋的车辆在低能见度天气时,未能降低车速安全行驶,导致与前方车辆发生碰撞,而乘车人牛京伟不负此事故责任。

  根据2011年1月1日试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因公外出期间,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尽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和工伤认定均已下发,但事发4个多月后,牛京伟的家人还是没能得到任何来自学校或肇事方的赔偿。

  甚至连请律师起诉交通肇事方赔偿的钱都要再找人借。“律师费一共是4万,借钱先付了2万元,还有2万元打的欠条,这才把案子送到通许法院立案。”李延霞说,由于难以支付高昂的诉讼费,索赔迟迟难以立案。

  而事故的责任人之一时锋(驾驶员)早已回到学校工作,“听学校老师说,放暑假后,他就和家人到外地旅游去了。”

  更让李延霞难以接受的是,校方事后曾承诺要将牛京伟的工资再发40个月、将她自己的工资发到年底,但今年6月,学校就将她和牛京伟的工资双双停发了,“虽然没有明确说要开除,但工资已经不发了。”

  李延霞说,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她就打不通学校领导电话了。她始终认为,如果不是学校为了省住宿费,让牛京伟一行在凌晨4点多赶去外地开会,也不会发生车祸。

  “我觉得学校欠我一个说法。为什么其他学校都是提前一天过去,住一晚,第二天一早开会。”李延霞说,“而且校长也是头天下午出发的,我想不通。”

  校方回应:学校已补贴7万元

  对于李延霞的指责,8月1日,记者联系了太康县华夏外国语中学书记罗松,他表示,国家公职人员的工伤赔偿已得到认定,造成牛京伟死亡的交通事故赔偿也在等通许县法院开庭审理,“学校肯定会积极联系、负责到底,但也有个过程。”

  罗松说,事故发生后,牛京伟火葬、理赔交通等费用,一直是学校在支付,“学校已经补贴了7万多元,等交通事故、工伤两项赔偿下来后,我们还会酌情补贴,怎么能说是置之不理呢?”

  他解释称,由于李延霞受到的打击比较大,常常在深夜给书记和校长发大量的短信,短信内容都是发给丈夫牛京伟,称呼也是“丈夫”,让他们实在无法忍受。“她一直这样,我也只能先把她的号码屏蔽,但不是不管不问。”

  对于停发工资一事,8月20日,记者采访了华夏外国语中学校长汤洪斌。他说,事发后,李延霞对学校心存怨恨,多次通过网络侮辱诋毁学校的董事,“谁让她跟老板闹翻了,本来是说好他们的工资不停发,但老板一生气,就下令把工资停掉了。”

  “我们学校属于民办公助,我可以说只是名义上的校长,没有任何权利,她跟老板关系恶劣,我们的工作也很难开展。”汤洪斌如是说。

  对此,8月18日,李延霞的代理律师郭志强告诉记者:“学校停发李延霞的工资显然是违反劳动法的。此外,时锋是受学校指派安排,驾车带牛京伟老师去开会,所以学校应该有一个雇主的责任,同样需要支付一定赔偿。”

  他表示,目前索赔正在走法律程序,“索赔是要经过法律程序提起诉讼的,牛京伟老师一事,因为涉及的相关人数比较多,不可能私了。现在已经立案了,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一审应该可以在11月份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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