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状告儿子影响自己招房客获赔万余元

告儿子影响招房客
告儿子影响招房客

  嫌儿子影响自己招房客,商州区年过6旬的党老汉一纸诉状将儿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儿子赔偿党老汉租金损失13200元。

  商州区的党老汉夫妇生育有3个子女,党某系其二儿子。2005年党老汉及2个儿子共同出资建4层半房屋,后进行分配,一、二层由党老汉夫妇居住租赁,三层由党某居住,四层由党老汉大儿子居住,按照分配原则进行居住、租赁。

  党老汉对一、二楼租赁经营,一层门面房于2013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5日租给刘某,每年房租费55000元。2014年11月,党某将其以前做生意用过的铁皮简易房搬移至门面房前,租给房客。后双方之间因房屋租金问题发生纠纷,房客刘某于2016年6月提前搬走,一层门面房2间闲置至今。

  日前,党老汉以儿子党某妨碍其对房屋的出租、减少收入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害,由党某拆除门面房前的铁皮房屋,并恢复原状,恢复出租招商,赔偿其房屋出租费的损失13200元。审理过程中,经法官主持调解,党某已将铁皮简易房拆除,但仍阻碍党老汉对一层门面房的出租,故法院判决由党某赔偿党老汉因妨害房屋出租造成的租金损失13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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