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代婚姻法,令人哭笑不得的离婚原因

 

  离婚也是因为“革命”。这个年代的离婚案,基本上无关性格感情,只关乎阶级成分。一句“划清界限”、“反戈一击”,使无数恩爱夫妻劳燕分飞。

 
1950年代婚姻法,中国婚姻法,中国第一部婚姻法

  离婚证资料图

  在当时的一份离婚申请书中,一位妻子对的丈夫写道:“我爱的是无产阶级,恨的是一切反动阶级。他是我们的共同敌人,是我们专政对象,难道能让我一个革命同志作为反革命的家属吗?一千个不能,一万个不能。我们之间再也不是什么夫妻关系,而是一场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

 

  在人性扭曲、价值观混乱的年代,婚姻的功能更多偏向了生存和稳定。因为阶级立场据说可以通过血统继承,所以介绍人在约男女双方见面之前,要先领双方父母到派出所去查户口卡片,以凿实各自的家庭成分。

 

  这个时期的择偶排行榜上,根正苗红的军人高居榜首。因为“黑五类”、“狗崽子”,不仅影响自己,而且下一代招工、上学、工作都受影响。“文革”结束后,政治因素在婚姻中的绝对强势迅速退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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