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遭丈夫10年家暴 最后一条微信救了她

 

  除了家暴

 

  还有哪些情况下,

 

  可以用微信记录当证据呢?

 

  举两个例子先——

 

  1.微信记录证明丈夫出轨!

 
妻子遭丈夫10年家暴 最后救了她的居然是一条微信

  (网络图片)

  微信记录,不仅可以用于证明家暴,还能证明丈夫出轨?此前,思明区法院还审理过一起“微信作证”的官司,最终,微信聊天记录成为证明出轨的关键证据。

 

  张女士和林先生都已经年过三十,七年前他们二人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就生下一个女儿。2015年10月,张女士从林先生的手机中发现“猫腻”。原来,林先生在微信上和一名女子频繁聊天,通话记录也显示两人常联系。

 

  妻子提供的微信记录显示,林先生向女子表示:“我心里已经没有她了,一点也不爱她,活在这样的家里,感觉好累。”

 

  这些微信聊天内容显示,林先生与婚外女子过从甚密,而且已超越正常同事关系。为此,夫妻双方矛盾激化,最终导致妻子搬离共同住所,并起诉离婚。

 

  法官分析了张女士与林先生的聊天记录以及林先生与其他女子的聊天记录,最终认定林先生“严重违反夫妻忠诚义务”,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

 

  因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原告的离婚诉求。

 

  2.微信作证储户追回70万!

 

  70万元的转账,原告女储户说是“委托理财”,要求返还;被告银行客户经理却说是“投资款”,投资无法收回,风险应当自担。

 

  海沧区法院也曾审理过这样一起“委托理财”纠纷,双方没签合同,只有微信聊天记录。最终,法院采纳了微信记录证据,判决认定70万元转账属于“委托理财”,要求被告人返还70万元并支付利息。

 

  原来,被告小龙是厦门一家银行的客户经理,他向刘女士推荐了一款“内部理财产品”,称该理财产品利率最低按月5%计算。于是,刘女士向小龙转账70万元。但刘女士转账之后,小龙一直没有交付理财产品,又始终拒不还钱。

 

  刘女士无奈之下,只好将小龙告上法庭。最终,海沧法院根据微信记录等证据作出认定,判决要求被告小龙返还原告刘女士委托理财款项70万元并支付利息。

 

  律师说法:哪些情况下,微信能作证?

 

  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敏辉律师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微信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微信证据要得到采信,须满足三个前提条件:

 

  1要证明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因微信并未采取实名制认证,若不能证明微信使用人系当事人,则微信证据在法律上与案件无法产生关联性。

 

  如何确认微信使用人的身份?对此,林敏辉说,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四个途径:对方当事人自认;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的辨认;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腾讯公司的协助调查。

 

  2微信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果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也不能反映当事人完整的真实意思表示。3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途径和手段要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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