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为何百般提防曹雪芹家 暗示其别“坏朕声名”

雍正为何百般提防曹雪芹家 暗示其别“坏朕声名”

  雍正 资料图

  本文摘自:人民网,作者:王龙,原题:曹雪芹的新愁旧恨:“奴才”那两个字是怎么写的?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梦》开篇这首不起眼的小诗,滴泪为墨、研血成字,道不尽千古文章的无尽苍凉,说不完万代文人的际遇辛酸。“文章憎命达”在曹雪芹和莎士比亚的身上得到同样的应验,他们少年家境衰落,中年历尽磨难,晚年痛失爱子,且都英年早逝,令人惋惜。但不同的人生经历背后,却是不同的曲折命运。

 

  曹雪芹终其一生的凄凉落拓,感怆悲零,想必中国的读者早已不陌生了。翻开一部巨笔微雕、沧桑满怀的《红楼梦》,兴衰之速、境遇之奇、人情之薄、悔恨之深,岂止“小说家言”,而是曹雪芹一生心路风霜的大折射。

 

  曹雪芹的曾祖母孙氏曾做过康熙皇帝的奶妈(即皇家专门的“保母”),祖父曹寅从小就是康熙的“奶兄弟“,又是康熙最亲信的小侍卫和伴读,两人是“明里君臣,暗里兄弟”的关系,曹寅还曾密助康熙铲除权臣鳌拜,立下汗马功劳。康熙皇帝不仅有雄才大略,而且极看重人伦亲情,为了酬报保母孙夫人的养育之恩,特意派遣她丈夫曹玺到南京去做江南织造监督,曹家先后三代四人担任这一肥缺要职。康熙南巡有四次由曹寅接驾,场面之盛,荣宠之深,借《红楼梦》中赵嬷嬷之口说那真是“千载稀逢”,“别讲银子成了土泥,凭是世上所有的,没有不是堆山塞海的,‘罪过可惜’四个字竟顾不得了!”尤其是康熙三十八年(1699)四月这一次更值大书特书。这一年康熙帝再次南巡,保母孙夫人已六十八岁,照规矩先叙国礼(君臣主仆),再叙家礼(母子尊幼)。康熙见到孙夫人异常高兴,一把扶住她对周围人说:“这是我们家的老人哪!”其时适逢庭中萱花盛开——在中国这种花是慈母的标记象征,康熙一时感念莫名,亲自为孙夫人手书一巨匾,上书“萱瑞堂”三个大字,表达自己对这位幼年保母终生难忘的感恩之情。皇帝亲自赐书,标志着曹家荣宠已极,一时在江南传为盛事佳话。

 

  康熙对老保母一家的恩眷还有增无已:不仅将曹寅擢升为通政使——三品大臣,位在“九卿”之列,还特意将曹寅的大女儿指配给了皇家宗室平郡王讷尔苏作为王妃,实际上是将曹家的“包衣(奴隶)”身份提高到了与贵族平等的地位(在清代,将低级旗的人提升到高级旗,叫做“抬旗”,这在当时可是一件非同小可的特别恩典)。曹家备受皇恩,鸿运当头,随着康熙朝的六十年盛世,享尽了人间富贵繁华。

 

  然而富贵盈室,莫之能守;君恩难恃,兴衰异数。康熙驾崩,雍正继位。这位中国历史上数一数二的严苛帝王,登基之后立即颁布了数不清的紧急诏令,针对当初与其争位的诸位皇兄及其党羽,展开了骇人听闻的残酷清洗。由于在皇子争位中站错了队跟错了人,曹家受到雍正严酷打击,以“亏空”之罪被交与怡亲王胤祥严加看管,这是雍正的一份亲笔朱批奏折:

 

  朕安。你是奉旨交与怡亲王传奏你的事的,诸事听王子教导而行。你若自己不为非,诸事王子照看你得来;你若作不法,凭谁不能与你作福。不要乱跑门路,瞎费心思力量买祸受。除怡王之外,竟不可用再求一人托(拖)累自己。为甚么不拣省事有益的做,做费事有害的事?因你们向来混账风俗贯(惯)了……主意要拿定,少乱一点。坏朕声名,朕就要重重处分,王子也救你不下了。特谕。

 

  这份杀机隐隐、玄机重重的雍正特谕,至少确切地透露出几条信息:曹頫家已被取消了“密折专奏”的特权,打入受制看管的冷宫;曹家势败如山倒,受到各方百般勒索威吓;最后一条尤其致命,雍正对曹家小心对待,百般提防,深知曹家作为皇家贴身奴仆,熟悉了解其争位夺权钩心斗角的黑暗内幕,故暗示其不要“坏朕声名”。

 

  山雨欲来,曹家顿时大厦将倾。在这样“风刀霜剑严相逼”的时刻,生不逢时的曹雪芹降生了。那一年(雍正二年,1724年),全家正为填补国库巨额亏空东挪西借,终日惶惶不安。他父亲曹頫这样凄切地上奏雍正皇帝:

 

  江宁织造、奴才曹頫跪奏:……窃念奴才自负重罪,碎首无辞,今蒙天恩如此保全,实出望外。奴才实系再生之人,惟有感泣待罪,只知清补钱粮为重,其余家口妻孥,虽至饥寒迫切,奴才一切置之度外,在所不顾……

 

  曹家头顶利剑高悬,身边危机四伏。曹頫随之屡被斥责,雍正在他呈递的一份奏折上狠狠批道:“据实奏!凡事有一点欺隐作用,是你自己寻罪,不与朕相干!”新朝得宠的两淮巡盐噶尔泰见风使舵,落井下石,密告“访得曹頫年少无才,遇事畏缩……”雍正听了,很对胃口,轻蔑地提笔批示:“原不成器……岂止平常而已!”

 

  一个掌握了最高统治者不可告人的核心秘密,而又深受其疑忌提防的高级奴仆,最终下场可想而知!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雍正五年(1727),被视为眼中沙子的曹頫终于因“行为不端,亏空甚多”被撤职抄家,后又被逮京问罪,枷号示众。

 

  在当时,抄家的惨祸可不是一件儿戏的事情。据记载,雍正十二年(1734),一位学政(主持考试的官员)被参劾,“上震怒,逮问籍没,妻先自尽,幼子恐怖死”!被抄家那一年,曹雪芹才三岁多。当时正值年关,这本是阖家欢乐、万民同庆的好日子,可是曹府上下却陷入一片恐慌混乱之中,这给幼年的曹雪芹留下了不可抹灭的记忆。

 

  康熙对老保母一家的恩眷还有增无已:不仅将曹寅擢升为通政使——三品大臣,位在“九卿”之列,还特意将曹寅的大女儿指配给了皇家宗室平郡王讷尔苏作为王妃,实际上是将曹家的“包衣(奴隶)”身份提高到了与贵族平等的地位(在清代,将低级旗的人提升到高级旗,叫做“抬旗”,这在当时可是一件非同小可的特别恩典)。曹家备受皇恩,鸿运当头,随着康熙朝的六十年盛世,享尽了人间富贵繁华。

 

  然而富贵盈室,莫之能守;君恩难恃,兴衰异数。康熙驾崩,雍正继位。这位中国历史上数一数二的严苛帝王,登基之后立即颁布了数不清的紧急诏令,针对当初与其争位的诸位皇兄及其党羽,展开了骇人听闻的残酷清洗。由于在皇子争位中站错了队跟错了人,曹家受到雍正严酷打击,以“亏空”之罪被交与怡亲王胤祥严加看管,这是雍正的一份亲笔朱批奏折:

 

  朕安。你是奉旨交与怡亲王传奏你的事的,诸事听王子教导而行。你若自己不为非,诸事王子照看你得来;你若作不法,凭谁不能与你作福。不要乱跑门路,瞎费心思力量买祸受。除怡王之外,竟不可用再求一人托(拖)累自己。为甚么不拣省事有益的做,做费事有害的事?因你们向来混账风俗贯(惯)了……主意要拿定,少乱一点。坏朕声名,朕就要重重处分,王子也救你不下了。特谕。

 

  这份杀机隐隐、玄机重重的雍正特谕,至少确切地透露出几条信息:曹頫家已被取消了“密折专奏”的特权,打入受制看管的冷宫;曹家势败如山倒,受到各方百般勒索威吓;最后一条尤其致命,雍正对曹家小心对待,百般提防,深知曹家作为皇家贴身奴仆,熟悉了解其争位夺权钩心斗角的黑暗内幕,故暗示其不要“坏朕声名”。

 

  山雨欲来,曹家顿时大厦将倾。在这样“风刀霜剑严相逼”的时刻,生不逢时的曹雪芹降生了。那一年(雍正二年,1724年),全家正为填补国库巨额亏空东挪西借,终日惶惶不安。他父亲曹頫这样凄切地上奏雍正皇帝:

 

  江宁织造、奴才曹頫跪奏:……窃念奴才自负重罪,碎首无辞,今蒙天恩如此保全,实出望外。奴才实系再生之人,惟有感泣待罪,只知清补钱粮为重,其余家口妻孥,虽至饥寒迫切,奴才一切置之度外,在所不顾……

 

  曹家头顶利剑高悬,身边危机四伏。曹頫随之屡被斥责,雍正在他呈递的一份奏折上狠狠批道:“据实奏!凡事有一点欺隐作用,是你自己寻罪,不与朕相干!”新朝得宠的两淮巡盐噶尔泰见风使舵,落井下石,密告“访得曹頫年少无才,遇事畏缩……”雍正听了,很对胃口,轻蔑地提笔批示:“原不成器……岂止平常而已!”

 

  一个掌握了最高统治者不可告人的核心秘密,而又深受其疑忌提防的高级奴仆,最终下场可想而知!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雍正五年(1727),被视为眼中沙子的曹頫终于因“行为不端,亏空甚多”被撤职抄家,后又被逮京问罪,枷号示众。

 

  在当时,抄家的惨祸可不是一件儿戏的事情。据记载,雍正十二年(1734),一位学政(主持考试的官员)被参劾,“上震怒,逮问籍没,妻先自尽,幼子恐怖死”!被抄家那一年,曹雪芹才三岁多。当时正值年关,这本是阖家欢乐、万民同庆的好日子,可是曹府上下却陷入一片恐慌混乱之中,这给幼年的曹雪芹留下了不可抹灭的记忆。大难临头,曹雪芹由一个锦衣玉食的富家公子,转瞬间成为犯官罪人的孽子孤童。后来雍正暴毙,乾隆继位,为拨乱反正,聚拢人心,对饱受打击的皇室宗亲实行“亲亲瞌族”政策,朝廷撤销了对曹家当初的指控。正当曹家境况开始好转,中兴有望时,岂料又因牵涉皇孙谋反的“弘皙逆案”,再次被抄家问罪。这次比雍正年间的那次抄家情形更惨,如果说那次还能“跑门路”找靠山暗中维护帮衬的话,这次是彻底的众叛亲离,无依无靠了,诚如《红楼梦》中所言:“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

 

  曹雪芹的家世就是这样奇特。一方面他们是接近皇权被万人艳羡的内务府显贵,享受着人间罕有的富贵繁华;另一方面又被喜怒无常的皇帝时刻操纵着命运,是生杀予夺皆受制于皇家的“世代家奴”。雍正多次骂曹家这种人是“包衣下贱”、“卑鄙小人”,不值一文钱。就连曹雪芹当年深受皇恩风光无限的祖父曹寅向康熙皇帝谢恩,追述身世时,还要称其先人为“包衣老奴”。其中血泪,历经了曹家沧桑巨变的曹雪芹刻骨铭心,没齿难忘。他在《红楼梦》中借贾府奴仆之口,说出“你知道‘奴才’那两个字是怎么写的?”惊魂一语,内含多少感慨悲凉?

 

  曹家衰落后,穷困与贫窘一直追随着曹雪芹,他先后寄居过自己的姑母家、岳丈家,也曾住过庙院、马棚等地。曹雪芹出身富贵,过惯了被人伺候的日子,现在却寄人篱下,其内心之凄凉可想而知,熟悉他的朋友形容他道:“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华。新愁旧恨知多少,一醉嘚嘚白眼斜……”他对这个社会有太多太多的感触,从此潜心文字,回归内心。大约在乾隆九年(1744)前后,二十岁的曹雪芹动笔写作《红楼梦》,并一发而不可收拾,由原来“闲来偷笔”变成了终身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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